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2月7日上午9:10,梁家沟街道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街道二楼会议室集中学习宪法相关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此次学习由机关党支部宣传委员米丽霞同志领学。
学习过程中,米丽霞同志强调: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全体党员干部表示会更加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更加坚决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宪法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
版权所有: 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版权所有(蒙ICP备05000407号)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行政中心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电话:0473-2999829 email:wuhaidj@126.com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