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内蒙古自治区> 乌海市> 乌达区委组织部> 梁家沟街道党工委> 永昌佳苑社区党委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发布日期:2025-06-20    来源:    责任编辑: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版权所有: 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版权所有(蒙ICP备05000407号)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行政中心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电话:0473-2999829 email:wuhaidj@126.com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