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内蒙古自治区> 乌海市> 乌达区委组织部> 三道坎街道党工委

三道坎街道党工委
(拥有社区网站2个)

富强社区党委 胡杨社区党委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提示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20-05-21    来源:    责任编辑: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做实做细监督首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作为,持续传导压力,加强过程管控,确保《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生根见效,制定本提示制度。

一、提示对象

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及其领导干部,各区委及其成员,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及其领导干部,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及其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需提级提示的各级党组织或领导干部。

二、提示内容

(一)相关文件规定对主体责任有时限、次数等具体要求的常规性任务。

1.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2.地区、部门分别细化完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和政治责任清单;

3.党委(党组)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至少开展1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导

4.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每年听取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和执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管理,每年研究、部署、听取、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不少于2次;

5.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与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并规范记录;

6.党委(党组)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上一级党委纪委专题汇报(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7.各级领导干部按要求,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分别抽选10%人员开展分级抽查述职;

8.党委(党组)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纪教育,全年至少开展1次党委(党组)书记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每年至少为本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讲1次廉政党课

9.推动巡视巡察、监督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10.承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矿产资源领域、煤炭资源领域等专项治理任务的,按要求做好问题梳理、台账管理、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

(二)需要主体责任查漏补缺、整改落实的事项。

1.承担的任务工作进展缓慢,影响整体进度;

2.行业、系统内发生违纪违法案件,需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3.内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廉政风险较为突出;

4.所属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

5.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联系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

(三)其他需要提示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事项。

三、提示方式

市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分工,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通过发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提示》(见附件1)的形式,提醒督促地区、部门党委(党组)及其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职责。对主体责任有时限、次数等具体要求的常规性任务,要提前发送《提示函》;对因工作需要临时提醒的事项,要及时发送《提示函》。必要时可提级提示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

四、审签程序

市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及其领导干部提示涉及时限、次数等常规性任务的,由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签;提示涉及主体责任查漏补缺、整改落实事项的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签。市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各区委及其成员、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及其领导干部,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及其领导干部,其他党组织或领导干部提示相关事项的由机关部室主任或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审签,必要时可由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签。

五、结果运用

市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重点督查、随机抽查、报送进展、大数据管控等方式,加强对《提示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每季度末将发函及跟进检查情况(见附件2报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作为对各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重要依据;涉及市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的相关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作为盟市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基础佐证资料。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不力、担当不够的,提请市纪委监监督工作席会质询或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直至问责。

各区纪委监委可参照执行,并将相关情况每季度末汇总上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1.《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提示函》模板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提示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关于………的提示函

(供参考)

 

X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干部)

根据……,现将有关要求(问题)提示如下:

1.……

2.……

3.……

……

请收到本提示函后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于X年X月X日前将相关情况报至X纪检监察机关。

 

                

                          X纪检监察机关

                           X年X月X日


附件2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提示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提示

时间

提示内容概要

提示对象

(党组织或

领导干部)

提示对象落实(整改)情况

  

1






2






3






……






注:本季度分别向    名干部、    个党组织发出提示函   份。此表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版权所有: 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版权所有(蒙ICP备05000407号)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行政中心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电话:0473-2999829 email:wuhaidj@126.com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