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正面典型案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推出第二期典型经验做法,本期共分享1个典型案例。
正面典型案例:
让警示教育更加见人见事 入脑入心
推动学习教育落地见效
为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4月10日乌达区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通过“现场旁听庭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法制教育”三位一体的形式,组织162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沉浸式”警示教育,全方位、多维度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作风体检”,全面精准查摆真问题,切实以高压态势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庭审现场”变“教育课堂”,靶向施教筑防线。打破传统“台上讲、台下听”单一警示教育形式,积极探索“情景浸润+理论浸润+案例浸润”融合教育模式,选取本辖区内国企领域发生的“身边案”作为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全程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现场观看公诉人举证质证、被告人忏悔陈述等环节,直观展现“围猎”与“被围猎”的博弈过程,以“现场体验”不断增强“代入感”,持续警醒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案例通报”发“震慑强音”,直击灵魂敲警钟。持续深化以案释纪、以案释法,针对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聚焦“关键少数”、重要岗位,现场着重通报了乌达区纪委监委2024年度查办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及医疗、就业创业、酒驾醉驾等领域案件办理情况,切实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警示教育直击要害,达到“通报一案、警醒一片”的效果。
“法治课堂”解“思想困惑”,秉纲持规铸铁律。邀请乌达区人民法院院长以“职务犯罪的构成与警示”为题开展法治教育授课,通过现场剖析典型案例与讲解法律知识,特别是对刑法第382条贪污罪、第384条挪用公款罪、第385条受贿罪等法律条文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全体党员干部现场接受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洗礼,汲取教训、反躬自省,真正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对照查摆”铲“作风顽疾”,刀刃向内去隐患。紧盯政治立场、宗旨意识等原则性问题,全面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对标对表,以“案中镜”为鉴,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通过“自己查+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立体式查摆,形成动态“问题清单”,在“见不贤而内自省”中校准行为偏差,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真正触及灵魂深处,为整改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乌达区将持续把警示教育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统一,突出常态长效、分层分类、精准施教,创新形式载体,用活案例资源,深入剖析、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纪律转化为自律,持续推动学习教育走实走深、见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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