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
1月25日晚,内蒙古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联防联控工作,现根据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全区停止或取消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并临时关闭图书馆、体育馆、影剧院、网吧、KTV、舞厅等人群聚集场馆;各类学校活动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全面停止。
二、由湖北省和其他重点疫区前来的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必须无条件接受居家观察14天,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隔离。
三、在疫情存续期,市民应做好个人防护,不要搞聚餐,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多的地方。到公共场所要戴口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四、在车站、公路交界处等重点场所设置体温检测点,所有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
五、所有农贸市场禁止活禽交易,并加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
六、在疫情存续期,凡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乌海市定点医院:乌海市人民医院
电话:0473—2038994
乌达区发热门诊:乌达区中心医院
电话:0473-2112512
八、区卫健系统咨询电话:
区卫健委 0473-3666700 区疾控中心:0473-3036052
特此公告。
乌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版权所有: 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版权所有(蒙ICP备05000407号)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行政中心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电话:0473-2999829 email:wuhaidj@126.com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