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街道党工委:
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我市《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乌党发〔2014〕2号)、《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乌纪发〔2014〕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党工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谈话提醒、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借子女升学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
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借子女升学名义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宴席并收送礼金、礼品;严禁参加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严禁用公款或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向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操办宴席、子女学习等费用;严禁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接送子女及亲属入学、外出旅游。
特此提示。
滨海街道纪工委、监察办
2020年8月24日
(联系人:崔艳平,联系电话:1504834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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