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街道党工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实际,滨海街道党工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建军(滨海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强 海(滨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白 龙(滨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芳(滨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崔艳萍(滨海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
徐 茜(滨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李 妍(滨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罗 岚(胜利社区党支部书记)
魏 娇(胜利社区副主任)
王煜涵(胜利社区副主任)
李红梅(滨海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永玲(滨海社区副主任)
张润梅(滨海社区副主任)
樊俊巧(团结北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强美莉(团结北路社区副主任)
常 悦(团结北路社区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强海兼任。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起草领导同志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中综合性内容的讲话、报告、汇报、总结等材料;
2、负责了解和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形成综合汇报材料;
3、起草向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
4、完成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5、加强与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系,及时请示汇报工作。对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落实处理意见,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顺畅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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