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2-26
来源:乌达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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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将至,乌达区即将迎来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习俗,代表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酿成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同时也带来噪音污染,集中燃放还会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为共同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减少空气污染,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过一个清新、绿色、舒适的“低碳”新春节日,我们倡议:(一)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二)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及加油站、加气站等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三)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码头、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众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四)医院、病房楼、学校、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博物馆、档案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五)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六)文物古迹、宗教活动场所、城市交通道路、输变电设施和重要军事设施;(七)山林、绿地、公园、旅游景区及公园、游乐园等重点防火场所;(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不在深夜、凌晨等休息时间燃放。除夕夜1点前、春节、元宵节早7点至晚12点,在以下区域可以燃放,除上述禁放区域以外的空旷区域为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燃放地点周围应满足安全防护距离和安全条件,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燃放;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烟花爆竹,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物品、窨井燃放,不得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引领广大居民朋友传播文明新风,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居民朋友自觉宣传适量合法合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利用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号召动员亲朋好友共同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广大居民朋友们,乌达区是我们美丽的家园,需要每一位居民共同呵护。为了让我们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文明握手,与绿色交友,筑牢安全意识,严守安全底线,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安全、文明、环保、低碳的方式喜迎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