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强化噪音和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1月14日,胡杨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多渠道宣传。充分利用宣传单、居民微信群等载体加强禁放宣传,引导居民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祝新春佳节,营造和谐安全的浓厚氛围。
入户宣传。通过深入辖区沿街商户,向商户详细讲解禁燃禁放规定,并从多角度分析了禁放烟花爆竹的好处,加强了商户的环保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发放了《胡杨社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号召大家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购买、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采取贴春联、挂灯笼等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
此次禁放宣传活动,得到了商户们的一致认可,提高了商户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科学认识,并纷纷表示,会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中来,为建设美丽乌海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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