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发展对外关系的保障
第四十条 国家健全对外工作综合保障体系,增强发展对外关系、维护国家利益的能力。
第四十一条 国家保障对外工作所需经费,建立与发展对外关系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四十二条 国家加强对外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措施推动做好人才培养、使用、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第四十三条 国家通过多种形式促进社会公众理解和支持对外工作。
第四十四条 国家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动世界更好了解和认识中国,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
版权所有: 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版权所有(蒙ICP备05000407号)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行政中心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电话:0473-2999829 email:wuhaidj@126.com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