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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发布日期:2024-06-28    来源:    责任编辑:
第四十二条 消费者应当文明、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发生消费争议时依法维权。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推动、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引导消费者依法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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