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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公职人员请注意!铸牢“三个必须、十个严禁” 疫情防控纪律防线

发布日期:2022-08-10    来源:    责任编辑:
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爆发态势,做好防控工作就是首要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三个必须、十个严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严守疫情防控各项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一、做到“三个必须”
(一)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乌海市委和乌达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做到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防控措施要求。
(二)必须扛牢防控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要迅速进入临战状态,重点加强对公共场所、社区、医院、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高效处置。
(三)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要自觉做好自身防护,外出时规范佩戴好口罩,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离开乌海,一律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及各地卫健委每日信息发布为准)。
二、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对党中央、自治区、乌海市委和乌达区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执行、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
2.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对防控工作推诿扯皮、行动迟缓。
3.严禁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和疫情防控重要信息。
4.严禁在互联网、社交软件等媒体平台和朋友圈传播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造谣传谣。
5.严禁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违抗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阵脱逃。
6.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随意扩大疫情防控标准,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7.严禁对群众合理诉求视而不见,口大气粗、颐指气使。
8.严禁不服从防控管理,对疫情检测、防控和排查不配合,隐瞒个人及家属旅行史及身体状况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
9.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类违反规定的聚集性活动。
10.严禁有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制度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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