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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7    来源:中共乌海市乌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责任编辑:新达佳苑社区
   2020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早部署早提醒,压实主体责任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一体推进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整治,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严格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二、守纪律讲规矩,严守“十三个严禁”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立足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做好疫情防控、推进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等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模范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公款购买赠送高档烟酒、天价粽子等节礼;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严禁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严禁利用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实物;同时,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防止“一刀切”。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之机绕道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强监督严执纪,确保令行禁止
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继续加强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的监督。“两节”期间要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以及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对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精准开展纠治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处理,既严肃查处违纪者,同时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环紧扣一环,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维护纪律和规矩的权威,始终保持惩治节日腐败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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