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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知识】从批评自发到批评自觉

发布日期:2020-03-20    来源:    责任编辑:
从批评自发到批评自觉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作者:何益忠

作为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创造性思维活动,自中共创建始,党内就存在党员之间、党员和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的相互批评实践。但在党的创建及大革命时期,党内批评总体上还处于自发阶段。大革命失败后,在反思陈独秀的家长制作风和中央“机会主义”错误的过程中,批评才进入党内民主建设视野,并逐渐成为一种自觉的党内行为。

在党的创建及大革命时期,党内不仅存在批评实践,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还曾要求各级党组织应当重视批评。中共四大通过的《对职工运动之议决案》指出,“工厂小组”是“训练工人的单位,也就是培养工人阶级战斗力量的养成所”,在召开小组会议时,“各组员应有报告,而加以批评或讨论”“每次小组会应做含有批评的时事报告”。1925年2月,中央又要求“地方驻在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必须定期向中央报告“所在地的政治概况及其对于所在地党的工作之观察和批评”。次年5月发布的《支部的组织及其进行的计划》则规定,支部书记应该经常开会“审查和批评各支部的工作并讨论具体的方法”。共青团的早期领导人恽代英指出,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应该在全国代表大会上“把他们在任期中的全团的工作,详细报告给到会的各地的代表,接受他们的赤裸裸的批评,以为下届中央委员会执行工作的标准”。

在党中央的重视和带动下,一些党、团地方乃至基层组织在内部建设中也曾注意到批评问题。如团开封地委就要求在“小组或支部会议中注重互相批评”;团郑州地委还决定“每月在支部会议开批评会一次”;团福州支部认为“少批评”是支部建设中的一大缺点,团厦门特别支部则将“怎样批评同学”“批评同学的标准”等列为内部教育的内容。

但从总体上看,党内批评是在大革命失败后,全党反思陈独秀的家长制作风、纠正中央“机会主义”错误的过程中,才进入党内民主建设视野并逐渐成为一种自觉的党内行为的。八七会议通过的《告全党党员书》认为,大革命后期“党的指导做了极大的机会主义的错误”,原因是“党里面完全是宗法社会制度”“党内民权完全是形式上的:没有党内的生活,没有党内的舆论,没有对于指导者的监督,没有党员群众对于指导者的督促”,为此必须“实际上实现党的民权主义,使党的政策在党员群众之中讨论,在下级党部讨论”,故而强调“只有公开的批评这些错误,而且要使全党党员都参加这种批评”。

八七会议有关党内民主、党内批评的指示内容被迅速传达到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八七会议后, 中共湖北省委发出通告,要求全省党组织讨论八七会议通过的《告全党党员书》,“在逐条讨论之前,须作总的说明,说明中央告同志书的根本精神,在于严格的具体的批评中央本身的机会主义”。河南省委在关于组织工作的通告中指出,“从县市委到支部、小组以至每个同志”都要认真讨论“八七会议议决案及告党员书”“据此批评以往的工作以改组各级组织,以淘汰一切犹豫或动摇的分子”。

在各级党组织的极力倡导和推动下,党内批评很快成为一种自觉行为。批评被列入一些党内会议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会议的重要议程。在1928年8月中共山东省委编写的《入校须知》中,支部会议的程序包括“推主席”“主席报告程序”“书记报告”“各同志报告工作”“出席人报告政治情形及其他”“讨论”“批评”“介绍同志”“提议及建议”“其他”“散会”。

(摘编自《中共党史研究》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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