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各地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全面建立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为群众看病就医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技术、提供更舒适的就医环节、提供更贴心的护理服务,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效能,有效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乌海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总体要求
《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的具体举措。2023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对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出具体要求,根据《方案》要求乌海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为落实自治区要求,结合乌海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夯实基层网底作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乌海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质高效运转,助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措施》主要从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夯实基层网底作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措施共十条。
(一)第一条,明确乌海市医疗机构发展总体功能定位,构建错位发展格局,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工作。
(二)第二条,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方向,加强基层管理的有效手段。
(三)第三条,提出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必要性,全面实施医防融合的意义及措施。
(四)第四条,明确医疗卫生行业引才育才及人事薪酬改革的具体方式方法。
(五)第五条,指出公立医院发展的重要保障及运营管理的有效方法。
(六)第六条,强调规范的价格调整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医疗机构发展的牵引力。
(七)第七条,明确医疗机构发展要持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发挥信息数字化作用,重视医疗机构重点学科及重点专科建设。
(八)第八条,提出要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持续改善就医体验。
(九)第九条,要求完善接续性服务体系,促进医养结合发展,畅通老年人就医渠道。
(十)第十条,要求健全综合监管长效治理机制,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
四、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度重视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各项举措,因地制宜加强体质机制创新。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配套政策,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乌海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围绕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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