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海市乌达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进一步完善风险报备、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机制,明确机制运用范围、认定、程序等内容,激励党员干部安心工作、放手干事、奋勇争先、奋发有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落实澄清正名护航干部轻装上阵。聚焦围绕冒名假名、多次举报和涉及干部提拔、评先评优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将问题分为谣言不实、应急不足、麻痹大意、担当不力等类型,耐心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和反映,综合研判问题的真实性、可查性,分类甄别、整理入档。根据不同情形,深入探究问题线索、还原事件经过、研判干部行为,从组织、纪检部门角度依规依纪依法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为干部予以澄清保护、减轻处分、免予问责等,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防止有人跟风造谣、散播舆论,已为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全面打通干部“能上能下”双向渠道。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着重在急、难、险、重等突发事件、关键时刻检验干部的责任担当,统筹安排30余名干部到经济发展、民生实事、基层治理等主战场和重大斗争任务一线上攻坚克难、冲锋在前,让经受基层考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口碑好、培养潜力大的干部脱颖而出。积极探索“下”的途径,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综合运用考核考察、巡视巡察、民主评议、现实表现等各方面成果,多维度、全方面印证干部政治素质、履职状态、思想作风和综合表现,调整不担当不作为干部,不让不作为者占位子,保证干部下得明白、下得服气,切实打通“能上不能下”的“肠梗阻”。2024年以来,对1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予以“下”的调整。
扎实推进容错纠错机制精准落实。坚持“谁追责问责,谁负责容错”原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干部在新时代改革创新、履职担当、推动发展过程中因非主观故意出现偏差失误,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失误、错误或不良影响的行为,且符合相关情形和条件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充分将容错与纠错结合起来,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准确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为公与为私的界限,细化明确容错的情形、程序和纠错机制,帮助基层党组织精准把握“容什么、怎么容”,最大限度地为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轻装上阵,给勇担当者“开绿灯”,让不干事者“腾板凳”,积极构建“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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