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知识小问答】第十九期 哪些人可以列入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
发布日期: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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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什么是一次性投票和分次投票?
答:一次性投票和分次投票是村民委员会投票选举的两种办法。一次性投票即将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名单印在一张选票上,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写票后一次性将选票投入票箱;或者将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名单分别印在三种不同颜色的选票上,填好后一次性将三张选票同时投入票箱。分次投票即选出主任后,再投副主任票;选出副主任后,再投委员票,三次发票,三次投票,三次计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明确规定本村本届选举是一次性投票还是分次投票。答: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法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辞职是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求辞去职务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并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是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启动罢免程序,对符合法定联名的罢免要求,应当在30日内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答:户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未在其他地区登记参选、自愿申请且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居民;在本社区工作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社工或社会组织成员,未在其他地区登记参选的。